阳光调解为百姓
邹立源,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6个年头,始终坚持在平凡的工作中,努力为老百姓办实事、解难事、做好事,先后被授予“全国十佳”人民调解员和“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”等荣誉称号。他的工作得到了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尊重、理解、信任和拥护。
选择人民调解,为百姓做事,为他们解决燃眉之急,邹立源特别快乐。16年来,邹立源调解了2100多件矛盾纠纷,花费了很多精力,付出了很多心血,但他无怨无悔。人民调解工作已经溶入到了他的血液里,他愿意把一生都用在人民调解的工作上。邹立源已经习惯每天早早到办公室整理卷宗,接待当事人;已经习惯做一名“和事佬”,说服当事人,化解矛盾;已经习惯到无人赡养的老人家去了解情况,帮助他们做子女的工作,让他们老有所养……他已经离不开坚守16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了。
16年来,邹立源始终坚持并努力做到“公开”的工作程序,维护“公平”的调解准则,保持“公道”的形象,追求“公正”的调解结果,把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全部意义。邹立源做调解工作时,耐心地在思想意识、情绪控制、利害权衡上多做工作,用心倾听;处理纠纷时,多方面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,站在一个公正公道的立场上,把问题真正解决;做群众工作时,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,让群众心服口服。
邹立源还开通了法律服务热线,随时为百姓提供服务;对于弱势群体,他免费提供法律援助,写诉状、做诉讼代理人;他坚持做学习笔记,广泛学习与调解工作有关的心理学方面的知识,以求更好地为群众服好务。
——阳光调解为百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