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车违法成本太低,有必要修法
“没收黑车非法所得,处1000元至3000元罚款,扣押车辆30天,没收计价器、出租汽车专用号牌、标志灯等。这样的处罚对黑车车主来说,违法成本太低了。被处罚完,他们用不上一个月就把损失都捞回去了。 ” ——市政协委员讷建宏
市政协委员、辽宁韬论律师事务所主任讷建宏已经连续3年提出打击黑车的提案,昨天,讷建宏从法律角度对黑车屡禁不止的原因进行了分析:“现行的规定,对非法营运的黑车,没收非法所得,处1000元至3000元罚款,扣押车辆30天,没收计价器、出租汽车专用号牌、标志灯等。但这样的处罚对黑车车主来说,违法成本太低了。被处罚完,他们用不上一个月就把损失都捞回去了。 ”“黑车非法营运还违反了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扰乱了正常出租车市场的营运秩序,对依法经营的出租车形成很大冲击。不过,虽然该法规定,对情节严重者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但黑车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,而且取证困难,所以,目前一般也是以罚款为主要处罚手段,对违法的黑车车主不具有实质威慑力。 ”讷建宏说。
讷建宏提出,对《大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》及《违章处罚细则》应做出修改,加大黑车车主的违法成本,增强处罚打击力度。“比如,‘罚款1000元至3000元’太少,可不
可以调整为罚款3万到15万?扣押非法营运车辆30天,可不可以变成直接没收?包括当下的整治行动所采用的行政拘留15天,是不是可以尝试变为劳动教养?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。 ”
——黑车违法成本太低,有必要修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