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路中山路成为重点实施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”路段
近期,市文明办、市公安局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,在全市范围内,实施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”。本次计划,旨在通过三年努力,全面提升公民的法制意识、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;全面提升交通执法质量,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明显下降,交通秩序明显改善;全面提升道路规划建设管理的精细化、标准化、一体化和现代化水平,道路交通管理更加科学,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。
昨日,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透露,围绕“关爱生命,文明出行”这一活动主题,我市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四项活动:一是倡导“六大文明交通行为”。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、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、机动车有序停放、文明使用车灯、行人(非机动车)各行其道、行人(非机动车)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。二是“摒弃六大交通陋习”。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、占用应急车道、开车打手机、不系安全带、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、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。三是“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”。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、超速行驶、疲劳驾驶、闯红灯、强行超车、超员(超载)等危险驾驶行为。四是“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”。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、路口渠化设施、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、道路车速控制设施、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、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。
2010年,我市将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的突出问题,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提高,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明显减少,行政机关公务人员模范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,首先在市区取得明显成效;2011年,根除交通行为中的痼疾。交通参与者文明礼让,机动车安全带、摩托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,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,路口、路段、人行横道交通事故明显降低,酒后、超速、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;2012年,提升整体文明交通水平。总结经验,巩固和扩大成果,健全文明交通长效机制,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明显提高,机动车驾驶人违法率、事故率明显下降,形成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。
眼下,市区正以人民路、中山路为重点,开展“文明交通示范路”、“规范化文明执法示范路”创建活动,体现市民出行“按灯停走,按道通行,按位停放,按法礼让”良好风尚,“斜穿马路、翻越护栏、乱闯红灯、抢上抢下、酒后驾车、超速行驶、乱鸣喇叭、挤占车道”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也明显减少。“按灯停走”方面,重点路段的行人、非机动车守法率分别达到95%%和97%%,18条示范路街行人、非机动车平均交通守法率分别达到90%%和97%%以上;“按道通行”方面,示范路街人和非机动车按道行驶率分别达到97%%、99%%以上;“按位停放”方面,示范街路机动车停车入位率、非机动车停车入架率分别达到98%%、98%%以上;“按法礼让”方面,示范路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主动礼让行人率达到70%%以上,其它示范街路达到50%%以上。
——人民路中山路成为重点实施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”路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