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速公路监督行车不含糊
近日,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,沈海高速公路大连段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开通仅半个月时间,共记录各种违法行为21248车次,平均每天违法行驶车辆达1400多台次,绝大多数是超速。
10月15日,沈海高速公路大连段“电子警察”正式上岗,共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20处,系统采用高清摄像机视频抓拍技术,主要对大连管段内超速行驶、不按规定在相应车道行驶两种违法行为进行自动取证,违法证据直接录入交通违法信息数据库。
在高速公路上行车“说道”很多,车辆速度过快或过慢都不可以。按照《道路交通法》规定,高速公路上的小型车辆限速120公里/小时,大中型车辆限速100公里/小时。但如果车辆时速“超过规定时速低于50%的”,将罚款200元、扣3分;“达到或者超过规定时速50%的”,罚款2000元、扣6分;“不按规定在相应车道行驶的”罚款100元。
市交警支队有关部门提醒驾驶员,在沈海高速316km(三十里堡路段),309km(石河路段),303km(海湾北)路段,由于道路条件好,行驶车辆极易超速。请司机在上述路段行车时特别要小心,注意按规定车速行驶,别让“电子警察”抓拍到,即罚款又扣分。
——高速公路监督行车不含糊